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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公布7起典型涉税案件

发布日期:2024-03-01 09:51    点击次数:124

  北京1月12日讯近期,记者从税务部门获悉,税务部门公布7起典型涉税案件: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周梦妮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前期,内蒙古自治区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网络主播周梦妮存在涉税风险,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周梦妮仍拒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遂由税务稽查部门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周梦妮在2020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通过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10.26万元。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周梦妮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1万元。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周梦妮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周梦妮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成品油生产企业偷税案件

  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经税务部门督促辅导后,仍通过将消费税应税产品变名为非应税产品销售、进行虚假申报等违法手段,少缴消费税等税费1.54亿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缴该公司少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52亿元。

  山东省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商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依法加强对成品油行业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变名销售等偷逃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其税法遵从度,促进成品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江西省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江西省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新余飞烁英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利用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套取地方财政奖励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经查,该企业伪装成软件开发企业,通过虚假软件开发等手段,利用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套取地方财政奖励政策,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6份,价税合计金额2498万元,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虚开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新余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偷逃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同时,加强对各类享受税费优惠政策企业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陕西省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件

  为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助力稳外贸促发展,陕西省宝鸡市税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陕西加善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采用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残次商品低值高报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宝鸡市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追缴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款1700.41万元。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郑某某、黄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3年;团伙成员徐某某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三人并处罚金合计3461万元。

  陕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警税联合依法查处一起ETC通行费电子发票虚开案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指导下,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一起ETC通行费电子发票虚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通过控制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运输业务的情况下,涉嫌让“黑中介”为自己虚开ETC通行费电子发票66万份,金额合计5.16亿元。目前,税务、公安部门正在深入检查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会同公安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七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前期,天津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吴鹏未据实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立案检查。

  经查,纳税人吴鹏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少计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吴鹏拒不办理更正申报。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吴鹏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7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经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吴鹏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天津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请检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对纳税人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青海省海东市税警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青海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了青海青丘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经查,该公司将自己包装为平台型企业,实为税务代理公司,通过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为他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代理涉税事项,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以被代理企业的名义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金额1.06亿元。目前,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拟择期宣判。

  海东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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